地方志书每年几年修改一次(和隋初开展的一项工作有关)

首页常识地方志书每年几年修改一次更新时间:2022-12-17 02:59:38

县志是地方志的一种,是对本地区某一时间阶段各个方面情况的记载,通过它可以了解到各地的山川、风物、历史、人物等资料。

正所谓“盛世修志”,为了宣扬功业,彰显在自己的统治时期是“盛世”,到了明、清时地方修志成为统治者要求地方官员必须执行的制度。明朝万历年间要求“凡郡国县道,靡不有志”;清代规定省志每六十年编修一次、县志每二三十年重修一次。

尽管朝廷对地方修志要求极为严格,但是在地方由于懂得修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极少,往往只能召集举人、贡生、秀才等乡曲陋儒作为修撰者,这些人除了会做八股文之外,对编撰志书却不在行,就造成他们的作品里往往夹杂着许多错误的记载,甚至是错误百出。对此,我国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在1981年7月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大会上就说过:“采用旧方志的材料必须仔细审核,不可轻信”,甚至“有些地方志是每修一次便增加若干错误,越修越差,越修越错。”

县志记载错误众多,关于这一点在小编经常使用的新中国成立之前各版本的《馆陶县志》也有体现,一些错误记载不下10处。

以馆陶县治所从今天的山东省冠县东古城镇北徙到北馆陶镇的时间为例,近些年文史工作者共同考证出来的结果,以及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北宋和金朝的馆陶县位置对比均可得到是在金代,并且不久前“大运河时空”头条号还专门发布了考证文章《》,得出了最为准确的北徙时间:南宋建炎四年、金天会八年、伪齐阜昌元年,也就是公元1130年。

但是在雍正版、光绪版的《馆陶县志》中却记载为隋大业初(大业元年为605年),民国版的《馆陶县志》中甚至明确记载为:“隋大业二年”。按照这个时间计算,现代考证以及专家得出的结论和清朝、民国《馆陶县志》相比,两者之间竟然相差500多年。

如此大的误差是怎么造成的呢?除了1130年馆陶县治所北徙是由金朝扶持起来的伪齐政权所进行的,这个政权由于存在时间很短、影响力很小而名声不显的原因外,究竟还有什么缘故让清朝的修志人员误认为是在隋朝大业年间馆陶县城就已北徙呢?

大业初年还真发生过很多涉及全国的大事,和馆陶县也密切相关,影响深远

在清朝、民国版本的《馆陶县志》中关于县治北徙四十里一事之前还有一句话:“魏晋属阳平郡,后赵徙阳平郡治于此,隋开皇初废郡,误以屯氏河为毛氏,置毛州,领县四堂邑、博平、冠氏、临清,大业初州废”,此后才是“北徙四十里建今治为县。”

三国魏时的阳平郡

为便于弄清《馆陶县志》里所说的阳平郡、毛州所代表的意义,先简单介绍一下隋朝之前的地方政区制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郡、县两级地方政区制度。西汉初仍基本上是郡、县(侯国)两级制。汉武帝时创立十三州,但当时州仅是监察区域,并不是行政单位。到了东汉灵帝时,为了抵御黄巾军,改州刺史为州牧,使其能够行使行政大权,由此地方政区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此后的三国魏晋以及南北朝时也基本上按照这个套路执行下去。如果把当时的州、郡、县三级对应今天的地方政区制度,州相当于省、郡相当于地级市、县和今县相当。

汉初的地方行政管理采取郡县两级

由此对照来看,馆陶县在魏晋时是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治所。另外县志记载错误是,毛州不是在隋朝开皇初设置的,而是在北周大象二年(580年)所设,到开皇三年(583年)阳平郡被撤时,毛州、阳平郡是并存的,在这里又可以看到《馆陶县志》的记载把大象二年置毛州和开皇三年废阳平郡混为一谈,又是一个明显的错误。

在北周末隋初的3年里,馆陶县城按今天的话说应该还是省城、地级市所在地。隋文帝杨坚开皇元年撤销阳平郡,隋炀帝大业初年撤销毛州,相当于馆陶由“省会城市”、“地级市驻地”一下子被“打落凡尘”成为一个普通的县城,这对于馆陶县来讲当然是件大事情,但就是这样的事情就能够让后世的修志人员认为废除“毛州”和县治北徙四十里是同步进行的吗?

废除“毛州”仅仅是发生在隋朝大业二年(606年)规模宏大的撤州县中一个缩影罢了。在这一年,隋炀帝“遣十使,并省州县”,派遣使者到全国各地负责合并、撤销州县的工作,全国共裁减121州、216县。

为何隋朝要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

其实发生在大业初年的这次“并省州县”并不是隋朝的第一次大规模、大力度的行政区域调整。就像《馆陶县志》里记载的那样:“隋开皇初废郡”,在隋文帝开皇三年十一月就已经进行过一次,在馆陶县这里是阳平郡被废除,在全国范围内则是州一级政区由开皇元年的211个减少到了190个,郡一级政区全部撤销,县一级政区由1011个减少到了903个。

为什么隋文帝、隋炀帝“爷俩”都拿行政区的撤并一事“开刀”?

从东汉末年到隋朝建立,中间虽有50多年的西晋算是统一的时期,但在其余的300多年时间里,全国是呈分裂状态的。在这一时期里,先后经历了三国鼎立,“八王之乱”和“五胡南下”导致的西晋迅速衰亡,汉人正统政权东晋、南朝(宋、齐、梁、陈)退守南方,中原地区成为少数民族反复争夺、竞相登场的“秀场”。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国的政治地理版图遭到深度分裂、频繁动荡和反复重组,造成疆域变迁极为复杂、政区建置极其混乱。

东晋与北方诸国示意图

按照《北齐书·文宣帝纪》记载这种乱像:“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往往出现一个州辖一二个郡,一郡领一二个县的现象。

以馆陶县为例,馆陶在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成为阳平郡的治所,当时领馆陶、元城、阳平、乐平、清渊、卫、顿丘、繁阳、阴安、东武阳、发干11县;到了西晋泰始二年(266年)分出几县置顿丘郡,阳平郡剩下7县;100年后的前燕建熙元年(360年),又分阳平郡一部分置贵乡郡,阳平郡辖五县;但到了北齐天保七年(556年)之后,阳平郡仅有馆陶、乐平、卫国三县;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八月,在阳平郡置毛州,并分阳平郡置武阳郡,领武阳县,此时毛州辖阳平郡、武阳郡两个郡,其中阳平郡仅辖馆陶县一个县,武阳郡则仅辖乐平、武阳两个县。到了隋开皇元年时,毛州仅领阳平一郡,郡领馆陶、清渊2县。

开皇三年的屯州(屯州即毛州,可参考屯毛不辨的成语)

综合以上情况,从三国时期设阳平郡开始,其领县从11县减少到7县、5县、3县,到了隋朝取代北周之前,“州”一级的毛州仅辖三个县,却又分成2个郡,阳平郡仅领1县。到了隋初毛州干脆只管一个郡和2个县。

在全国范围来看,州的数量从汉代的20多个州增长到200多个,郡的数量100多个增长到近700个,全国共有253个州、698个郡1562个县。如此多的州、郡、县,既增加了管理层级、降低了行政效率、不利于行政管理,又产生了大量的行政管理人员,增加了国家和百姓负担。

隋朝一统图

隋朝兵部尚书杨尚希上奏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简单说就是郡县几倍于古时,官员众多但有才干者极少,民少而官多,就好像放牧十只羊却用九只牧羊犬一样。因此,隋朝的两个皇帝都要进行减并州县,以馆陶县为治所的毛州、阳平郡先后被撤销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州郡县繁多的情况是如何造成的?

一是统治者虚张声势。在一般情况下州郡多则土地广、国力强、人口多,这在国家统一的时期当然如此,但是在南北朝时期,本来国家已经分成南北两部分,在北方各民族建立的政权又比较多、更替也比较频繁,每个政权所占据的地盘都不算大,如果想以国内拥有的人口来彰显实力,只能滥置州郡,州郡多了说明人口也多,以此来虚张声势,恐吓敌国。此外也以示管辖有数州,为统治者在政治上称王称帝“务广虚名”,虚造声势。比如南燕号称自己“据五州之强,带山河之固”,其实其占据之地仅仅相当于西晋的青州及附近几郡,它在领土内侨置青、徐、幽、兖等州的目的就是显示疆土广大。

南燕的五州之固

二是封官许愿的需要。乱世出枭雄,当时在游牧民族占据主要地位的中原地区更是这样,稍微有些实力、有一点野心的民族和豪强都要招兵买马,扼险地要地而割据,企图成就一番“霸业”,这些割据的军阀、部族、豪强成为最终统治者许以州郡高官招揽,有些政权在征讨某州前,先任命将领为该州刺史,但实却未占领。另外还有一些边境上的城镇,虽然管理民众不多,但看中将帅所率领的军队,也建为郡,有时候一人可能就是领二三郡的太守。再加上有实力的割据势力还自立州郡, “是使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就是这一情况的真实写照。

南朝齐的侨置州郡县

三是侨置州郡造成的。西晋永嘉之乱所造成移民“衣冠南渡”之后,为了显示时刻不忘故土、恢复中原的决心,采取了侨州郡县的方法,就是移民来自于北方哪个州郡县,就在南方择地设置某州郡县。以此为开端,此后不仅仅是东晋,连宋、齐、梁、陈以及北方中原各国家都学会了侨置州郡县。移民到哪就在哪侨置之前的州郡县,后来发展到了即便是自己没有占据的地方,也在本辖区内侨置。还是慕容氏所建的后燕,其强盛之时拥有冀州、并州和青州部分,后来被北魏所破,只能迁到龙城(今辽宁朝阳),其幽州以南之地均被北魏占领,即使是这样,在其占据之地仍侨置冀、并、青州。

北燕有青、冀、并、幽等州

正是因为南北朝时期各国设州、郡、县的乱象,虽然在北齐有限的几个国家认识到了州郡县繁多的弊端,也着手进行合并州郡县,但由于时局多变结果不并太好。隋朝统一了全国,就给大规模并省州县奠定了基础。

隋朝合并、调整行政区的效果及意义

隋朝虽然存续时间并不长,但它在行政区划制度改革却是成绩斐然,影响深远,在现实意义上可以说不亚于从秦朝开始实行的郡县制,总结了秦汉以后行政体制运行情况,存良除弊,省并了不必要的州县,使郡县制更趋合理,运行更为良好。正是因为这样,《隋书·高祖纪》记载隋朝初年的景象:“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凌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这一结果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说明是因为隋朝行政区域改革造成的,但是如果在层级繁多、冗员严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做到“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是不可能的,并且隋朝也没有因为大规模进行政区改革和精减官员而导致社会动乱、影响经济发展,反而出现了“朝野欢娱”、“区内晏如”的兴盛局面。

正是因为在大业二年有过如此大规模的“并省州县”行动,还涉及到以馆陶县城为治所的毛州被撤销,并且在随之而来的大业四年隋炀帝开凿的大运河永济渠又在馆陶经过,进而对馆陶县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这一影响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馆陶县在永济渠的哺育、灌溉、滋润之下,安静而富足。正是因为在大业初有这样的大变革、给馆陶县发展带来了大机遇,这样的大变革、大机遇在那之后直到清末再也没有发生过,这也可能给了《馆陶县志》的编修人员一个错觉,认为馆陶县治所北徙四十里就是发生在大业初期,是和毛州被废同时进行的,从而忽略了或者根本没有去发现、考证存在于金、宋两朝夹缝中的真正迁移县治所的那个伪齐政权,从而使县治北徙时间的记载发生了500多年的偏差。

时光荏苒,在公元1130年馆陶县治所从今天山东省冠县东古城镇北徙到今天山东省冠县北馆陶镇的825年后,1955年馆陶县政府驻地又再次搬迁到金朝之前馆陶县治所的咫尺之地,馆陶县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治所、县政府驻地直线距离仅有2公里,隔卫运河相望,却分属山东、河北两省,世事之变幻、之奇妙令人扼腕叹息。

馆陶县城金代之前、金代之后以及今天的县城所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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