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0岁免票景区(60岁以上老年人)

首页常识广西60岁免票景区更新时间:2023-09-16 18:07:3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西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836万人,占比14.5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611万,占比12.20%。广西已进入轻度老年化社会。

目前,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不断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除了国家出台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优待政策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本地经济状况也制定了一系列本区的老年人优惠政策,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旅游待遇

给予老年人在公园、景区、博物馆等门票优惠的福利,60-65周岁老年人可享受门票半价,年满65周岁老年人享受门票免费。

医疗待遇

基层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1亿免费身体检查;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取药等优待;

建立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在普通门诊报销待遇上,向退休人员倾斜。

交通待遇

对于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在火车站、汽车站等老年人享受优先购票的服务。

高龄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广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的通知 》中指出,对具有广西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并逐步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放宽高龄补贴发放年龄。补贴标准由所辖各地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80元,如南宁市、河池市每人每月80元,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等每人每月50元,钦州市每人每月20元;

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或100元,梧州市、河池市每人每月发放80元,南宁市每人每月15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以上,南宁市、北海市、贺州市、河池市对百岁老人又进行了年龄段细分:贺州市100-109周岁每人每月600元,110-119周岁每人每月2500元,12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0元;河池市100-10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110-119周岁每人每月1000元,12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2016年1月1日前在本省出生的独生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直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每年可领取1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和城镇居民退休后,增发一定比例退休金。

养老金倾斜调整

在养老金历年调整过程中,不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对高龄老人进行倾斜调整。广西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中:70周岁每月增加2元,超过70周岁每增加1周岁增加2元,80周岁以上每增加1周岁增加3元。如张大爷83岁,则高龄倾斜为(79-69)*2 (83-79)*3=32元。

广西省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旅游、医疗、交通、养老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年满70周岁可享受乘车优待、养老金倾斜调整,年满80周岁可享受高龄津贴,百岁老人可领取长寿保健补贴。

广西省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虽然各区发展水平不统一,在执行政策中无法做到同步、统一,但各区也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待政策,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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